龙岩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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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认证〔2022〕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岩市监〔2022〕108号),部署检验检测机构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结合六大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排查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联合相关领域专家于7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在福建省市场监管集成式“双随机”抽查平台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按35%比例抽取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对象为2021年度“双随机”检查之外的所有机构、2021年度受到行政处罚及投诉举报较多的机构31家,对建筑材料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对象为2021年度“双随机”检查之外的机构按50%比例抽取11家。检查前部署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如实填写《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派员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构现场检查,所有参与检查人员按行政区域签署2022年度福建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人员公正、保密及廉洁自律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严格按照《2022年度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表(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检查表》)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质保持、体系文件、机构人员、检测设备、报告和原始记录、现场过程、分包、能力验证、变更情况、证书标志使用等方面。检查组现场填写《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由被检查机构进行确认,并将现场检查情况上传至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监管系统。2022年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8家,作出提醒纠正的20家、责令限期改正27家、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的1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人员能力方面。检验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培训不到位如检验人员对检验标准学习不够、理解不到位,特别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普遍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掌握不够,存在理解偏差,对不同车型的检验项目及要求不同理解不到位。授权签字人责任意识淡薄,检验检测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签发的合格报告出现原始记录不完整、漏签字、检测数据缺失情况。

  (二)在设备设施方面。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运行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仪器设备标识不规范,检测仪器不符合溯源要求,校准设备未进行符合性确认,未按期进行期间核查等。

  (三)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内审及管理评审存在流于形式现象,未结合机构自身存在情况开展评审。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样品在处置、保护、存储等环节缺乏应有的控制和记录,实验过程记录的信息不全、不规范,如标准物质使用台账不全、未与开展的检验相对应无法溯源

  (四)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方面。部分机构存在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签字模糊、信息不完整等现象,特别是在机动车安全检验人工记录中出现较多。存在未严格按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如机动车人工检验项目中底盘部件检验时间不足、轻型栏板货车车厢栏板高度未测量、摩托车底盘动态检验未按标准在行驶状态下进行等。

  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风险防控,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责任风险意识的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不得扰乱检验检测市场正常秩序。对被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机构能力及基本条件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获证条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的跟进督促工作。以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附件: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