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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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认证〔2023〕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岩市监〔2023〕111号),部署检验检测机构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领域专家,结合对告知承诺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抽查,于7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按30%比例抽取4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按35%比例抽取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按55%比例抽取以及2022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共35家,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材料检测机构按10%比例抽取3家。检查前部署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如实填写《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根据《龙岩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龙岩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岩道安领导小组〔2023〕1号)要求,年内开展一次机动车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除“双随机”方式检查机构外,其余机构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自行开展检查,并派员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构现场检查,所有参与检查人员按机构领域签署《2023年度福建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人员公正、保密及廉洁自律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严格按照《2023年度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表(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检查表》)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质保持、体系文件、机构人员、检测设备、报告和原始记录、现场过程、分包、能力验证、变更情况、证书标志使用等方面。检查组现场填写《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由被检查机构进行确认,并将现场检查情况上传至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监管系统。2023年以“双随机”方式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作出提醒纠正20家、责令限期改正23家、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4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人员能力方面。不同机构检验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标准学习、理解不足,实验室检验人员对实验室环境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机动车检验机构人员对人工检验部分存在理解偏差,对不同车型的检验项目及要求理解不到位。授权签字人责任意识淡薄,检验检测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签发的合格报告出现原始记录不完整、漏签字、检测数据缺失等情况。

  (二)在仪器设备方面。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不全面,检测仪器未在有效的溯源周期内,不符合溯源要求,校准设备未进行符合性确认,未按期进行期间核查等。

  (三)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内审及管理评审存在流于形式现象,未切合机构自身存在情况开展评审,个别机构评审内容与2022年度雷同。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样品在处置、保护、存储等环节缺乏应有的控制和记录,实验过程记录的信息不全、不规范等,如标准物质使用台帐不全、未与开展的检验相对应无法溯源。

  (四)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方面。部分机构存在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签字模糊、信息不完整、与采样记录不对应等现象。存在未严格按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如机动车检验,对货车排放检验方法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货车安全技术检验中栏板高度判定检验合格实际未测量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检测标准,提高责任风险防患意识,持续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机构能力及基本条件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获证条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的跟进督促工作。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附件: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及结果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及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查结果

建筑材料检验检测机构(3家)

1

漳平市正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

福建武平鑫宏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3

福建省至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4家)

1

上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责令限期改正

2

连城县粮油质量监测站

提醒纠正

3

武平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责令限期改正

4

中验检测(龙岩)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6家)

1

福建中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

福建省华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3

福建健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4

福建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5

龙岩市漳平环境监测站

提醒纠正

6

龙岩市武平环境监测站

提醒纠正

机动车检验机构(35家)

1

福建龙岩市茂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2

龙岩市麒麟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

龙岩顺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4

龙岩市安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5

福建漳平钟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

6

福建漳平骏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7

龙岩市永定区昌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8

龙岩新中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9

龙岩市宏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10

长汀县祥鸿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1

长汀县平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2

长汀县吉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

13

长汀县通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4

连城县众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5

连城县艺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16

连城县龙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7

龙岩闽鸿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

18

福建省武平县为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19

武平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20

龙岩宇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21

龙岩市宏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停止营业

22

龙岩市捷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3

上杭县创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4

龙岩市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5

武平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26

武平县吉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7

武平县祥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28

龙岩市天舒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

29

龙岩顺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0

龙岩市顺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责令限期改正

31

福建紫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2

上杭县龙跃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3

连城县朋口下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4

连城县通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

35

连城县冠安机动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

提醒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