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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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龙岩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全面落实依法治省2020年工作要点方案》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把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它机构相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特别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题学习,今年9月,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张意文同志给市局党组中心组讲解主题为“市场监管与依法行政”课题讲座;三是认真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对照上级法治工作要求,印发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四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确保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完成。

  (二)坚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对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价格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大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下沉一线,督促、劝导餐饮单位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时期不要聚餐,累计取消集体聚餐1933场,28943桌,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屏障作用;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严查市场经营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检查农贸市场1464次,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针对我市个别地方出现大米涨价、抢购大米的现象,下发通告,回应公众疑虑,很快平抑了物价;加强对口罩、双黄连、大米、猪肉的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2月份全市共立案查处口罩等防护产品类案件14起,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2173件,没有造成一起舆情事件;全力协调解决我市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供应空白问题,组织专班人员进驻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实现我市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生产许可零的突破;组织我市4家大型、11家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护用品的储备供应工作,有效消除群众无口罩可买的恐慌情绪。三是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及时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并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出具体执法要求。

  (三)坚持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

  一是培育增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企业设立登记全部实现“一次性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比省定标准减60%时间;联合相关部门施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证”的套餐式审批服务,力推“一件事”套餐,企业审批事项一窗一次全办结,极大方便办事群众;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推广“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服务;今年来我市新登记企业户数增长速度排名全省第3,比增达31.45%。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岩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要求,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疫情法常态化防控,着力规范了执法行为,持续推动企业复商复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根据国家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基础性制度,对《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着力于文书规范、案源管理、证据取得、办案纪律、卷宗管理等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目前草拟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待党组审议通过),《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已报司法局备案。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学习《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充分认识落实《办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二是从市政府绩效考评发现的问题着手,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着“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0〕16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保留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份,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5件。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制定了《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通过办公自动化流程设置了制度审查。

  3.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182号),复议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认真审查复议申请,本着及时、便民和优质服务的精神,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工作,坚持以事实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公开、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二是认真做好市局机关被申请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收到复议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对策,撰写复议书面答复,在法定的时效内提交书面答复。三是强化行政复议案后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对县局级被复议案件一方面加强对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另一方面是对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举一反三。应诉方面:一是重视案后的总结、分析、整改。通过应诉,加强对诉讼案件的分析、总结,从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弱点、难点、热点等问题,促进了办案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二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局在行政诉讼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为更好地与法院沟通联系,经商议一审法院在我局设立联系点,不定时派法官到我局现场办公,研究市场监管遇到的疑难问题,指导行政执法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其中:不予受理2件维持5件,撤销1件,终止1件,逾期补正视为放弃8件;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其中:胜诉1件,3件在审理中。

  4.增强执法检查的效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3号令,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今年5月,对七个县(市、区)局2019年以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评查,各单位围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等七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一年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面总结分析执法办案情况并撰写自查报告。10月份根据省局、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闽市监法〔2020〕194号)的要求,重点对市局支队和市局各县(市、区)局自2019年4月以来办结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随机抽取6个卷宗参加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评查。其中,一个卷宗被评为优秀卷宗,推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参加评查。通过执法检查、评查,切实加强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机构改革后履职到位,保持市场监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专业性。

  5.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制度。案件审核工作对于保证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适当,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市局法规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从实体上、程序上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除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做到案案有审核,审核率为100%,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今年截至目前共审核案件57件。

  6.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省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文件,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深入执法文书说理,在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广告类行政处罚的处罚裁量,防止出现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现象,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7.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家总局规章等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认真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较好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会后、听证主持人按时形成听证报告并报办案机构、案件分管领导。为听证会营造好的环境,设立了专用听证室,配置了必要的电子设备等。今年截至目前共组织听证 场次。

  (五)坚持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1.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一是根据市局工作实际,印发了《龙岩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省局、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对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市场监管特点制定方案,细化标准,围绕普法机制建设、领导干部学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做好材料收集归档、收集典型事例、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及时补缺补漏,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规定标准任务的实现。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外窗口普法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机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利用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宪法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大纪念日,根据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普法工作。

  3.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一是以“市场监管大讲坛”为依托,在全省率先设立“市场监管大讲坛”,2019年以来,举办大讲坛15期,约1500人次参加。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聘请专家、省局领导分专题组织各类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促进市场监管业务知识的大学习大融合,不断拓展工作思维,提升干部队伍业务工作水平,实现干部的“化学融合”。二是抓好基层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市场监督职能职责,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采取“请进来、送下去”等方式,开展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制度的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一是集中调训。结合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实际,市局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培训。由市局组织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或聘请专家进行授课或现场教学,对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及基层市场监管所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市场监管业务水平。2019年以来,举办42期,约3700人次参加。二是送学上门。为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基层意识,扩大业务培训的覆盖面,服务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大局,市局分期分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等到各县(市、区)局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工作。目前举办6期,培训约360人次。

  二、2021-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细化、量化法治建设评估体系建设,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能反映法治建设情况。

  (二)强化基层法制队伍培训,把基层法制队伍输送到总局深圳行政学院培训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