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至5月1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含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坚决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一)市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第一时间在全局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印发相关材料,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同时,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全局整改。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及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整改方案,认真查摆党组领导班子和个人职责范围、分管领域问题,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二)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先后组织召开5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效。牵头组织修订完善制度机制,机关作风、干部精神面貌持续好转,内部管理、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三是统筹协调真改实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全面完成整改。
(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多措并举推进巡察整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导,有效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强化日常监督,抓实抓细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整改,加快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上轮巡察反馈以来,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完善巡察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及时跟进巡察整改进展;二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以及通过周例会推进整改;三是党组会建立巡察整改跟进督办机制,每周调度更新整改进展。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问题整改不彻底
(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党组议事泛化,重点不突出”问题,至巡察期间,仍未厘清党组会和局务会的职能职责,还存在以党组会代替局务会的情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范围。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下发实施。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合理设置议题。
3.存在表面整改现象
(3)关于上轮巡察指出“推动落实‘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不力”现象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建档登记基础上再次梳理摸底。二是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学习《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推进小作坊目录增补工作,2025年全市新增9个类别、14个食品品种。三是建设共享实验室。在武平、新罗、漳平建设3个小作坊共享实验室,整合监管部门、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多方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共用,为小作坊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4)关于学习贯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组织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相关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召开市场监管综合考核专题部署会、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各项工作。
(5)关于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总局标准创新司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情况的报告》要求,暂停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二是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具备磷酸、工业硫酸、工业用合成盐酸等13类危化品75项检测参数检测能力,能够基本满足市内危化品企业检验检测需求。三是巡察以来,推动全市新增5家检验检测机构,其中食品检测、电力电工器具检测、公安刑事技术检测各新增1家。目前,全市共有152家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持续提升,能够满足企业检测需求。
(6)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第26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目前我市已有2家企业通过全国性协会完成申报并获得推荐。二是2025年我局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件,2022年至今共调解成功4件。三是2025年以来收集汇总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院校与3家科研院所共226件可转化专利,与企业达成专利合作46项。
2.推动深化改革不够有力
(7)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机构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完成挂牌及办公用房配置,同时对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重新定岗任职,实现独立运转。二是下发《龙岩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试行)》,并成立龙岩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支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有力开展。三是举办“广州研发+龙岩制造”专利需求对接推介暨龙岩市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专场活动;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福建分中心战略合作,审协福建分中心在龙岩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站,分三批向审协福建分中心推荐93家企业在申请专利走优案优审快捷通道,帮助企业快速获得专利授权;指导各县(市、区)局运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技术调查官”等制度机制,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质效。
(8)关于推动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市场监管局及龙岩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制定下发《下沉新罗区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并报市委编办备案。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支队机关下沉的在编人员保留原有职级和工资待遇,编制逐步过渡。三是加强对下沉后执法工作的指导。
3.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9)关于推动破解市场准入壁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龙岩市场监管”公众号、官网发布《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二是向全市各单位发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敦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并提出依规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等措施建议。三是对全市官网公示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疑似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文件25份,截至目前已排除问题文件5份,已失效问题文件5份,其余15份问题文件已由相关单位落实核查整改。
(10)关于新增市场主体经营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做好经营主体虚数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局从引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登记规定、做好实名验证工作等方面切实防范虚假登记。二是严格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推进集群注册虚数清理工作,目前全市虚数集群注册经营主体均已完成注销。三是经开区分局对存疑企业及其他单位线索移送涉及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将核实的19家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并督促及时变更地址或注销。
(11)关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提醒,漳平市政府废止了问题文件《漳平市改进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发展九条措施》。二是发布《龙岩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印发《龙岩市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在政策制定源头加强信息共享、标准衔接与结果互认,形成审查合力。三是举办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各单位协同开展政策宣传、审查业务竞赛等,协助省局组织开展竞争政策进机关全省巡讲活动,提升审查能力。四是2025年全市累计会同审查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42份。
4.深化“法治、信用、智慧”监管力度不足
(12)关于法治监管能力提升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学习,完成率100%;2025年抽取2批次共37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考,平均分91.4分。二是针对全市系统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情况,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推进会,深刻排查复议被纠错原因,总结实践经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召开全市系统依法行政暨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复盘剖析会,提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规避风险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督促指导新罗、漳平、长汀成立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分别向司法局完成备案登记。
(13)关于信用监管存在失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专区作用,为企业提供全天候信用修复在线服务,通过简化材料、压缩时限、优化流程等举措,提升服务便捷度,2025年以来全市办理各类信用修复4059户次。2022年以来全市系统共修复各类失信企业15464户次。二是2025年组织全市系统向企业发送短信提示5.8万余条,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上门提醒企业履行义务避免失信。同时,全市系统大力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提升企业诚信自律的意识。
(14)关于智慧监管推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省局已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全市8大类特种设备已全部纳入管理。二是电梯“接入智慧监管平台”为非强制性要求,我局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存在远程监测数据未接入智慧监管平台问题较为突出的电梯制造、使用和维保等28家单位集中谈话,鼓励采取措施提高远程监测系统接入率。三是聚焦未接入智慧监管平台电梯、超15年老旧电梯,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比例,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并将结果运用到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不断夯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5)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提高舆情预判、分析、处理能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2025年党组会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三是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对各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报告,并向各支部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16)关于舆情监测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5年监测到的网络舆情,均在第一时间按照“双牵头”机制进行核实处置。二是各科室加入市场监管网络舆情监测队伍,参与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动态,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风险。三是邀请广州市局和市委网信办等专家授课;组织全市系统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题培训班,提升舆情监测处置能力。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7)关于党组把关定向作用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某铜箔案进行复盘,案件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首违可不罚的规定情形;对林某案、某学校违规收费案进行复盘,案件当事人在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提起行政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向我局提出了调解的司法建议,后经案审会研究同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最终调整两案罚金。经过核查了解,未发现干部存在失职违规等行为。三是系统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议题分类制度,党组与行政班子的权责边界更清晰、协同更高效、议事流程更顺畅,把关定向作用更显著。
(18)关于党建品牌创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深化提升“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服务品牌若干意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再上新台阶。二是结合市直机关党建特色亮点培育活动,指导各党支部立足职能找准切入点,收集特色亮点工作案例9篇,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案例3篇;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交流研讨,提出提升党建服务品牌具体措施9条。三是将各党支部落实深化提升党建服务品牌的工作成效,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考核指标。四是充分发挥市局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功能指导性作用,指导7个县(市、区)成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委,实现市、县两级组织全覆盖,承担小微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网约配送员党建指导工作;同步成立个私协会网约配送员工作委员会,引导参与基层治理,在对新就业群体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开展关心关爱中积极发挥作用,为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筑牢组织根基。
2.压实“三品一特”民生安全责任有差距
(19)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我市2025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省对市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超过98.5%。四是组建覆盖全市的食安“评价员”“监督员”“志愿者”3支队伍,有效补充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举报奖励制度,490家主体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目前暂未收到举报;进一步推进“校园餐”举报奖励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实施“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67件。2025年全市12315平台收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比上年度下降10.85%。
(20)关于药品安全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5年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布材料1000余份,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和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联合市医保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约谈会;加大排查伪造、篡改、重复使用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或兼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禁止网售的处方药等违规行为。
(21)关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抽检商品的类别进行优化,2025年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12种类别商品质量抽检,新增烟花爆竹、充电宝、纸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婴幼儿纸尿裤等)、服装(儿童、婴幼儿服装、校服等)4个种类,目前已完成抽样工作。把生产领域重点工业产品列入省级监督抽查范围,并向上争取到抽检资金,不断优化抽查方案,扩大抽查覆盖面,加强产业质量监管。
(22)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运用,形成结合等级评价开展综合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2025年以来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差异化现场监督检查,其中对1家B级单位检查2次、30家C级单位各检查3次、2家D级单位各检查4次,累计查处违法开展电梯维保单位6家、注销许可证2家、许可资质降级10家、退出龙岩维保市场8家。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2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共3篇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重新梳理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在重大节假日前,由局领导牵头组建7个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三是制定《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上级交办各项任务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
(2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要求,明确诉求处理全流程标准,受理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提交材料,并压缩受理时限,受理申请后(除公示期外)做到7天内予以办结。
(25)关于挂钩服务企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帮扶企业活动方案》,明确由10名班子成员挂钩帮扶10家企业,挂钩帮扶期限为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二是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并建立台账,已帮助企业解决5个问题。三是在闽西日报、龙岩市场监管公众号上宣传我局挂钩帮扶案例,营造服务发展良好氛围。
(26)关于指导基层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所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所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完成对49个基层所全覆盖走访帮扶指导。二是指导新罗区局龙门所创新与司法机关、企业联动开展“一站式平台、一口清菜单、一条龙服务”三维共治模式,有关经验在市场监管总局“我爱我所”公众号发表。三是举办为期4天的全市市场监管所所长培训班,对全体所长进行培训;组织9名基层所长参加全省市场监管所长示范培训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
(27)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考评属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行政许可职能,非市计量所法定职责。2022年至2025年4月,我局共受理全市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82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3家,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我市为计量所)开展考评,市计量所按照自愿原则聘请具有资质的计量标准考评员开展考评工作。我局依据有关文件为参与考评工作的考评员发放评审费。经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核查,认定其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违规发放津补贴、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目前,市计量所已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细化干部参与计量标准考评的外出报备、请销假等管理规定,同时对利用非工作时间参与评审的职工,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5.内控管理不严
(28)关于食堂管理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对食堂的考核机制,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的通知》,市、区局派专人对食堂配送食材进行验收签字。二是建立物资管理监督机制,对食堂库存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建立食用油、大米等大宗物品的出入库台账,并完善领用手续,做到账实一致。三是办公室会同财装科、新罗区局进行深入分析,明晰问题根源,已提出合理整改方案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按照会议通过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9)关于办公设备采购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固话进行自查,对利用率不高的固话进行拆机以节省通信费用。二是对在用的已到报废年限且存在功能故障的冰箱进行置换,并将剩余的冰箱调剂至全市共享平台。三是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采购内控管理,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将单位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避免随意采购和突击采购。四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固定资产报废方案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
(30)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支付干部餐费进行重新补正。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2025年凭证开展自查自纠,对新发现未规范审批的事项已整改补正。截至目前,财务支出审批流程运行顺畅,所有支出均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再出现未经审批支付的情况。
(31)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领用台账的登记线索核实资产去向,已从杂物间将照相机找回,并收至办公室保管。针对未入账的机器进行清核,将已报废但仍在使用的机器进行回收处理,已过报废年限但仍未报废的机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入账处理。二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本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现已完成清查工作。同时,已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覆盖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三是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财装科等相关科室对市质检所、药检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条。
6.派驻监督不够有力
(32)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移交的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召开组务会对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二是办公室及财装科梳理食堂资金支付等情况,厘清事情经过及问题发生原因,并提出3项整改措施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目前已整改完成。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我局膳食委员会加强日常管理,整合机关纪委力量加强对食堂管理及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
(33)关于干部廉政档案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最新花名册对全局未建立廉政档案的科级干部进行核查,并建立廉政档案。二是对2025年5月以来干部岗位变动、晋升及处理情况等更新廉政档案。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发挥党组统筹协调作用不够有力
(34)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局党组严格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组织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党组书记2022-2024年度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处级领导、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发出并收回评议表53份,党组书记2022-2024年度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评议结果均为好。三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记录人员如实记录,确保议事决策科学民主、规范高效、合规有序。
(35)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均严格按要求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2022年以来机关5笔资金支出向党组进行了通报;对近一年大额支出重新梳理,未发现新的大额资金未经党组会研究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支出报销审核制度,将党组会决策纪要作为大额资金支出报销的必备依据。三是对市质检所、药检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个。四是市质检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议事制度》,对2025年以来10次所长办公会、支委会决策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36)关于编制“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我局《关于编制龙岩市“十五五”市场监管发展规划的请示》,并将市场监管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全市规划编制范畴。二是我局成立市场监管发展专项规划专班,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周例会研究推进该项工作。三是目前正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7)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质检所和机关第二支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的党员分别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详细说明,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进行反思表态;各党支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此类情况。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制度要求落地见效。
(38)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关6个支部届满,按照科室统筹整合设置3个机关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并明确挂钩领导,加强支部工作指导。二是机关3个支部根据领导分管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分别将支部党员划分为3个党小组,推动集中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更贴合业务实际、更便于组织开展。三是成立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支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互促。
(39)关于退休支部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离退休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二是通过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老干部支部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三是通过线上推送、线下集中、送学上门以及开展警示教育、上专题党课、开展现场教学等方式,推动离退休党员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
3.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队伍管理有差距
(4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至今,通过考核调入、公开遴选、考录等方式新进干部。二是制定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内部交流轮岗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选拔任用。安排6名年轻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综合科室等岗位跟班学习。三是提拔使用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到科级领导岗位。
(41)关于出国(境)审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龙岩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及证照管理办法,明确退休市管干部证照由局人教科保管,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及重点岗位干部出国(境)审批程序。二是对2025年以来新增或变更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对新增的出入境证照进行集中保管。2025年5月至今,按程序审批工作人员出国(境)申请,返回后及时报备复核,无异常情况。
(42)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将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建立聘用人员台账。二是组织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管理。三是制定出台《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招聘、日常管理、薪酬福利等工作要求和流程,强化对聘用人员的跟进管理以及更新报备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0179;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西路2号1513办公室,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gsj@163.com。
中共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年8月24日